按照《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严格抓好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风险自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川投集发〔2021〕11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川投供应链公司立即认真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风险自查工作。5月13日,川投气电纪委书记黄文东带领川投气电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风险自查工作小组成员何官平、赵诗聪来到川投供应链公司进行自查工作检查、指导。
自查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大宗商品贸易整体情况,对川投供应链公司各业务板块分部情况、业务开展模式、风险管控体系等进行排查;二是大宗商品贸易管控情况,对公司针对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制定的系列防风险办法,贸易业务审查、审批及决策流程,实施准入机制,法律审核机制,信息化管控等多维度进行风险梳理排查;三是对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进行自查,主要通过比对融资性贸易的特征,排查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四是对是否存在“空转”“走单”等贸易业务进行排查,根据川投供应链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执行情况,排查是否存在“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此外,还对潜在风险业务的收缩、退出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
通过此次风险自查,进一步强化了川投供应链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意识。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川投供应链公司将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和“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进一步完善供应链业务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加快淘汰低水平、低毛利贸易业务,提高全体员工防范风险能力,加强业务、财务等部门人员的廉洁教育,提高廉洁从业意识,深化合规管理,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发展。